东方市教育局2025年1月-2025年12月东方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413HK0065-01
项目名称:2025年1月-2025年12月东方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1月-2025年12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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