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工艺美术城4A级景区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莆田工艺美术城产业发展中心 委托, 对[350304]QHGC[CS]2024001、莆田工艺美术城4A级景区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工艺美术城4A级景区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4]QHGC[CS]2024001
项目名称:莆田工艺美术城4A级景区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包1(4A 级景区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更新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9,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自2019年06月01日前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对应的施工类别至少包括修理;若供应商以2019年06月01日(含)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的,则许可项目至少包含①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B级: 额定速度≤2.5m/s);②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级别:不分级。③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级别:不分级。许可参数中为“--”的,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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