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农贸市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贸市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PC2024-030
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农贸市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目前13个市场:分别为第一市场、第二市场、第三市场、河北市场、马路市场、批发市场、保梅市场、五联市场、昌城市场、峨港市场、南罗市场、保平市场、王下市场,如遇发包方管辖市场数量增加或减少,按实际服务的市场数量和服务内容测算服务费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承诺函,以初步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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