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临汾市
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A342-CG-241125885、SXMTZB2402G-183(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临汾市/尧都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A342-CG-241125885、SXMTZB2402G-183(F)),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科信字〔2024〕40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包括:本项目将#1炉5号原煤仓分仓至4号原煤仓,主要设备包括投标方供虾米曲线外挂小煤斗1套、分仓振打助流装置10套、新增给煤机1台、双向气动插板门2套、给煤机支撑平台1套、给煤机控制1套、插板门和清堵装置一体化控制箱1套、自动过滤排水装置1套、安装附件1套;投标方负责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项目:
标段(包)内容: #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
2.3计划工期:计划停炉检修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5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在28天内完成更新改造工作。
2.4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调峰稳燃智能掺烧设备改造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300MW及以上火电厂原煤仓多路分仓改造或者虾米曲线多路分仓改造(合同必须是多路分仓改造或者虾米曲线多路分仓改造)安装业绩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本次招标采用多路分仓改造或者虾米曲线多路分仓改造技术,对采用中间加装分隔板分仓的安装业绩不予承认。)(如合同无法提现300MW及以上,则需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查询截图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或施工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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