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超高压液压泵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超高压液压泵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202411-014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固定资产(超高压液压泵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 超高压液压泵钳 框架协议采购 。
2.2 招标项目所属地:广东(省)广州(市) 。
2.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
2.4标的物预估金额:人民币 280 万元。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 ,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2.5 招标分类: 框架招标。
2.6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满 2 年截止。
( 2 )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 合同签订 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 2 年截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 5 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 2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 或减少 中 标份额 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或减少份额 ,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 =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 3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 或减少 中 标份额 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 1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 5 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2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 延 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 ) 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 》进行 失信行为扣分和 处理。
( 2 ) 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 》进行 失信行为 扣分 和 处理。
2.7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采购项目 1 个标的,共分 1 个标包 , 设 1 名中标人。
2.8标的物清单
2.9交货期: 每批次 45~50套,每批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含)内到货。
2.10 交货地点: 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2.11 交货时间: 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说明: ①、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③、被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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