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第二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蕲春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第二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21:34
|
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30|
项目监管地:蕲春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蕲春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第二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RG-[2024]-0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4-02326
3、项目名称: 蕲春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第二批)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14.3 (万元)
6、最高限价: 214.3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横车镇、株林镇、狮子镇、蕲州镇、刘河镇等5个乡镇范围内的41867株病枯死松木进行清理。清理、焚烧等处理工作,要求做到病(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疫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质量合格率达100%。
8、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3月30日之前完成(特殊天气等原因可以延迟1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经营范围); 6.2供应商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提供中标后购买保险承诺); 6.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