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产城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产城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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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30|
项目监管地:宜昌开发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产城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2930-2024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7-2024-00270
3、项目名称: 产城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监理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60 (万元)
6、最高限价: 54.63 (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赵庄路、花园路、洋城大道、丰岗路、裴太路及田家河大道等道路沿线绿化修整提升、坏死绿植进行补种、道路周边地形整理复绿;对部分凸凹不平人行道进行更换、破损市政设施维修改造等;对呼北高速白洋出口匝道进行绿化补植修整、周边环境整理等;对部分已征地块进行整理复绿、布局健身运动设施、修建生态停车场等。共计绿化面积约55 万平方米,另外涉及更换部分人行道砖、车行及人行道维修及城市家具增设等。 (3)采购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监理合同到保修期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或副总监)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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