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综合协调保障中心-洋浦管委会机关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综合协调保障中心-洋浦管委会机关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洋浦管委会机关食堂委托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12-30 09:3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D-2024-116
项目名称:洋浦管委会机关食堂委托服务
预算金额:3845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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