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镇排水系统排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HB-2024-052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镇排水系统排查项目
预算金额: 4292550.00元
最高限价:
项目本身(HNHB-2024-052): 4292550.00元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本身(HNHB-2024-052): 270日历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本身: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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