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采购项目
抚州市东乡区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r-dx84
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b)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c)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 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d )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及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满足要求响应无效)。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满足资格信用承诺涵中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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