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241226190 、 SXMTZB2402F-1456(F)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长子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车辆保险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226190 、 SXMTZB2402F-1456(F) ) , 已 由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赵煤计字 (2024)361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成本资金 ,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43辆(详见车辆明细附件)。为满足矿井日常用车、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现将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保险费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车辆保险 :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 43辆均纳入保险范围,并享受车辆集中保险优惠价格和各项保险服务。统一投保车辆的基本险种为:交强险(含车船税)、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车上人员险每人50万元,小型客车附加第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20万) 。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 期限: 为期一年,涵盖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保险到期的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 。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服务质量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车辆保险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询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车辆保险服务类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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