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东台市环境监测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东台市环境监测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金航财富大厦3A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HJJZXCG-2024-CS0027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台市环境监测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CNAS会认可,出具的校准证书均可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和国际单位制,符合各种认证体系溯源性要求;且CNAS认可有效时间在有效期内,不得挂靠或借用。(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CNAS会认可证书)(4)强制检定及其他检定类计量器具需要送检至法定计量检定部门,需要委托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工程师到现场检定或校准,部分仪器需送检计量院检定或校准。校准类的需要提供CNAS能力表,根据附件仪器清单对照能力表显示出标红,并单独列出一页说明附件仪器清单在能力表中第几页第几项。仪器清单见采购文件附件。(附表清单中注明供应商自检的项目不得外包,其他仪器需由供应商委托法定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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