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自助设备供应商备选入库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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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自助设备供应商备选入库项目公开招标 ( 第二次 )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 679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 .招标条件
受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自助设备供应商备选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广大旅客美好出行需求,改善旅客出行体验,提升车站商业服务质量和公司自营业务能力,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自助设备供应商备选库,规范自助设备业态管理。其中成铁商旅公司自助设备自营的范围为: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四川、重庆、贵州)所有车站,后期具体开展 自助设备业务的 车站及点位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助设备自营的开展形式:招标人组织建立自助设备供应商备选库,招标人下属四川、重庆、贵州分公司根据具体点位情况,在备选库中采用询价比选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自助设备供应商。备选库有效期为三年(自 中 标 通知书 发出 之日 起 计算 )。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由自身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2投标人须出具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自助设备投放项目案例,案例中包括但不限于:
3.3.1提供投放项目的具体情况。
3.3.2自助设备机器外观图片。
3.3.3聚合码收款情况。
3.3.4摄像头等安全措施(安装图片或安全设置说明)。
3.3.5设备维护能力(维护团队、制度)。
3.3.6商品补货能力(补货团队、制度)。
3.3.7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资料。
3.4信誉要求: 本次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ƒ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截图】。 „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 2021年6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24年 12 月 19 日00时00分起至 12 月 24 日00时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 5 年 1 月 8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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