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镇廊道林社会化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315
项目名称: 长兴镇廊道林社会化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 ,
预算金额(元): 5221664.45元 ( 国库资金:5221664.45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746564.41元,包2-1743786.05元,包3-1731313.99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 东部片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46564.4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长兴镇廊道林社会化养护项目。一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本包件为包件一:东部片区;不可兼中兼得。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二
包名称: 中部片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43786.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长兴镇廊道林社会化养护项目。一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本包件为包件二:中部片区;不可兼中兼得。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三
包名称: 西部片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31313.9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长兴镇廊道林社会化养护项目。一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本包件为包件三:西部片区。不可兼中兼得。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三年。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第二、三年度合同按照考核制,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采购合同。(如养护面积、资金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则次年重新招标)。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6.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