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5-JZCG-G2024-0144
项目名称: 基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二次公告)
预算金额: 3302.5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302.5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门急诊住院管理系统 2.医疗大数据平台 3.患者360视图 4.电子病历系统 5.重症临床信息系统 6.药事审方系统 7.病案管理应用系统 8.麻醉临床信息系统 9.护理管理系统 10.患者服务系统 11.移动护理应用系统 12.体检管理系统 13.病理系统 14.康复治疗系统 15.医疗质控平台 16.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 17.内镜追溯洗消系统 18.核医学专科管理系统 19.门急诊输液智能管理系统 20.实验室信息系统 21.影像及报告管理系统 22.临床科研随访系统 23.临床辅助决策系统 24.MDT多学科会诊平台 25.全院血糖检测 26.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 27.门户网站系统 28.电子票据管理平台 29.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30 .CA数字认证服务 31.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32.HRP医院资源规划管理系统 33.运营管理系统 34.绩效管理系统 35.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36.医保系统内控系统 37.信息运维平台 38.在线考试系统 , 具体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研发、部署、联调测试及交付上线试运行,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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