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头镇公益林林窗补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航头镇公益林林窗补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4
项目名称: 航头镇公益林林窗补植工程
预算编号: 1524-W1371426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90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09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08052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航头镇公益林林窗补植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9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对各类树木倒伏、倾斜、断枝等问题开展排摸和恢复工作,部分林木受损严重地块需进行补植造林工作。树木倒伏严重地块共涉及12个村,227个地块,238.721亩。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5、人员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负责人须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信息卡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项目;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不存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8、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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