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校园零星文化氛围布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校园零星文化氛围布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TP]2024157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校园零星文化氛围布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在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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