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消化内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消化内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81000202402000403
采购项目名称: 消化内镜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6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6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6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6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医院拟采购消化内镜系统一套,包含主机一台、肠镜三根、胃镜三根、光源、监视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 3.1.1 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3.1.2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 3.1.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时,需提供与所投设备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4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3.2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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