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2183 (招标文件编号:SZDL2024002183)
二、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504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折扣率(%):9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东复、李绍兵、朱刚、李清华、姚立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依据深财购[2018]27号文规定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柒角贰分(¥ 34,350.7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3507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领取((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宁、需解锁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质疑咨询电话: 需解锁转50 4、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