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废旧物资运输、整理委外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2025年废旧物资运输、整理 委外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SH-FGS-2025-003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就2025年废旧物资运输、整理 委外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对上海、苏州、昆山、无锡、常州、镇江等地铁路单位生产、维修产生的报废物资(不含报废钢轨、移动装备、危险废物)按要求归集至我公司集散中心所涉的运输、按要求整理、分类废有色金属或其它高附加值废金属。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具备从事本服务的资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二年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纪、严重违约问题。 3.报价人具备三年及以上金属类报废物资装运经验。 4.存在以下行为的报价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4.1 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报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报价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4.4报价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4.5报价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以“平台”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4.6报价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5.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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