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数智化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标段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招标编号: CHDTDZ026/17-QT-28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项目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数智化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标段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
2.2 项目规模: 1×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数智化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 (CHDTDZ026/17-QT-2802): 数智化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数智化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5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8.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发电企业数字化系统平台或智慧电厂投运业绩2份(合同内容需明确包含以下两项内容:①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数据中台或统一数据平台至少1项内容,②智慧运行或运行优化或智能安防或锅炉故障在线预警或锅炉受热面超前诊断或锅炉受热面寿命管理或三维数字孪生至少1项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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