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及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及档案管理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方维竞磋(服务)2024-037
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及档案管理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最高限价(元): 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承诺(格式自拟)。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100%。(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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