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公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公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12-01629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公园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634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634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儿童公园园内绿化养护服务,包括修剪、浇水、除杂、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5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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