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租赁煤场新能源电动推煤机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租赁煤场新能源电动推煤机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42-CGN-241226273、 SXMTZB2403F-1393(N))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租赁煤场新能源电动推煤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NC342-CGN-241226273 、 SXMTZB2403F-1393(N)),已 由 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以煤炭配售经专纪 (2024)1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长环发[2023]94号文件“关于在六区两县开展重点企业厂内作业机械和车辆达标改造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要推动企业采取购置、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实现作业车辆和机械全部新能源化。目前,长治发电公司煤场使用的CLGB230C履带式燃油推煤机属于达标改造专项整治范围。按照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要求,长治发电公司需全部更换煤场作业柴油推煤机车辆。为满足环保及生产需求,需对租赁煤场新能源电动推煤机项目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租赁煤场新能源电动推煤机项目:
标段(包)内容:向长治发电公司提供合法、质量稳定的新能源电动推煤机,有义务处理长治发电公司在租赁使用期间的设备故障。租赁期间,投标人负责按照《电动推煤机维保手册》对租赁物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一年。
2.4服务地点: 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 13号长治发电公司煤场。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具体内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租赁煤场新能源电动推煤机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新能源电动推煤机 ( 推土机 ) 租赁 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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