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津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协议搬迁采购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5-RQZB-G2024-0041
项目名称: 枫津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协议搬迁采购服务
预算金额: 963.390000万元(采购包1:317.870000万元;采购包2:321.910000万元;采购包3:323.6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317.870000万元;采购包2:321.910000万元;采购包3:323.61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枫津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协议搬迁采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项目协议搬迁公告公示起18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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