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500kVXLPE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招标编号: CHDTDZ086/16-SB-019 )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 500kV XLPE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项目规模:2000MW(4×5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到货日期:1#和2#机的500kV XLPE电力电缆、500kV电缆终端,所有电缆附件、支吊架,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于2025年9月1日前到货 ; 3#和4#机的500kV XLPE电力电缆、500kV电缆终端于2025年10月30日前到货。计划安装工期为2025年11月-2026年3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500kV XLPE 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 (CHDTDZ086/16-SB-01901) :
( 1 ) 4 回( 12 相)总长约 7488m 的 500kV XLPE 电力电缆及附件;
( 2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 3 ) 500kV XLPE 电力电缆及附件的安装及现场试验(现场交流耐压试验除外);
( 4 )完整的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性能确定、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件,质保期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500kV XLPE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为500kV高压电缆制造商,且须取得500kV高压电缆终端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同时为500kV高压电缆终端制造商则无需取得授权)。
9.投标人或其安装分包商应同时满足下列(1)、(2)、(3)项条件:
(1)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
(2)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的电缆品牌和电缆终端品牌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分别具有至少1项500kV的投运业绩(不限于同一项目)。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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