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配电系统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配电系统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02-ZB-24121208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配电系统配件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02-ZB-241212087),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配电系统配件采购502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 地点: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2.4 交货 期: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塔山矿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根据需求量大小不同,原则上最短供货时间不低于通知单日期后七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3. 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所投货物中任意一项配件的供货业绩,须在业绩合同中标注对应项序号方便准确评审。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 发票为 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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