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局部通风机集控系统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局部通风机集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4-ZB-2412121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局部通风机集控系统,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局部通风机集控系统
标段(包内容):详见“招标明细表”附件1
2.3 交货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库或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集控系统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须提供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证;(详见招标明细表)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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