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2025年长江七坝港段消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1-CJZX-C2024-0009
项目名称: 浦口区2025年长江七坝港段消险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4.2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4.5975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堤防迎水侧堤肩新建挡浪墙共计 505m ,其中:挡浪墙 1( 桩号 K0+040~K0+056) 长 21m 、高 0.95m ;挡浪墙 2( 桩号 K0+080~K0+285) 长 232m 、高 0.6m ;挡浪墙 3( 桩号 K0+310~K0+435) 长 131m 、高 0.5m ;挡浪墙 4( 桩号 K0+445~KO+565) 长 121m 、高 0.8m 。挡浪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墙顶高程 13.10m( 吴淞高程,下同 ) ,墙厚 0.25m ,底板厚 0.25m ,下设 50mm 厚碎石垫层。现状堤顶混凝土道路破损段拆建,长约 200m 、宽 6m 。桩号 (K0-020~K0+040) 道路迎水侧新建素砼路缘石 60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 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同时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6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