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堤日常管护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192-CSDL-C2024-0050
项目名称: 2025年江堤日常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4.5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134.59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5日-2026年1月14日,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 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磋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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