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号2号脱硫吸收塔烟道内部防腐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宿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159/17-QT-081 )
一、 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1号2号脱硫吸收塔烟道内部防腐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
2.2项目规模: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5年度机组检修、调停期间 , 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2025年度机组检修、调停后脱硫系统范围内防腐损坏及薄弱部位的查找与防腐,暂估工程量如下:
1.2025年对1、2号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内部等部位进行陶瓷材料防腐,防腐总面积约4300㎡。主要包括整体防腐:1A吸收塔约1000㎡,1号联通烟道约200㎡,1B吸收塔约800㎡;2A吸收塔约1000㎡,2号联通烟道约300㎡,2B吸收塔约700㎡,零星防腐约300㎡。各部位所列工作量以实际开展防腐面积为准,总量不超过合同金额。
2.调停检修时防腐范围内所需的脚手架搭拆由投标方负责;1号机组C修、2机组C修吸收塔、烟道内部满堂架由招标方负责,其他防腐所需脚手架由投标方负责。
3.防腐所需各种材料及打磨、焊接工作及全部耗材由防腐投标方自主负责。
4.面积核算方式:
1)单点防腐面积在1㎡及以下的视为零星防腐,大于1㎡的视为整体防腐;
2)所有防腐面积均按照实际覆盖面积核算,零星防腐与整体防腐应单独报单价,详见“八、报价单”格式;
3)单点防腐打磨成边长不小于30㎝的规则矩形,打磨防腐随意的不规则点不计入防腐面积,出现不打磨防腐故意刷面涂扩大面积的,扣除两倍防腐面积。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1号2号脱硫吸收塔烟道内部防腐项目 (CHDTDZ159/17-QT-08101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号2号脱硫吸收塔烟道内部防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火电机组吸收塔、烟道内部陶瓷颗粒防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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