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特色田园乡村项目村史馆改造环境整治等土建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12-JKFW-C2024-0008
项目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邠州村特色田园乡村项目村史馆改造环境整治等土建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17.4135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3174135.2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磋商响应函
9.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上传) ;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