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米东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网点经营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FGYLFW-[2024]2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米东区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米东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网点经营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组建的烟花爆竹临时售卖团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单独设置,其他销售人员、安保人员等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本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本人),并提供团队合作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资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以下全部或部分均可:(1)个人存款证明;(2)所有主申请人名下的物业→房产证/物业买卖合同/发票/按揭合同/税金单据等;(3)股票、债券;(4)拥有公司股权→营业执照正、副本/最新验资报告书/股权变更证明(如有)/过去两年公司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团队所有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5.提供承诺函,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与质量管理规范》(T/WLMQYB 001-2024),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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