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受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SXRSH-2024-1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佳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稳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娇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SXRSH-2024-1107
2、项目名称: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最高限价:N1标段:不得超过陕价行发〔2014〕88 号文件收费要求标准×70%;N2标段:不得超过陕价行发〔2013〕39 号文件收费标准×70%;具体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4、采购需求: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项,项目概况:本项目共设两个合同标段;
N1标段为项目审计服务,采购6名为采购人的成交供应商;对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的项目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消防装备物资采购审计、服务类审计;
N2标段为经济审计服务,采购4名为采购人的成交供应商;对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各类专项财务审计、决算审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 合同包 最高限价: 64.1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财政部农业城市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N1标段(二次)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本企业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或2023年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的须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化审计服务采购项目N2标段(二次)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应该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提供本企业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或2023年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的须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四、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请携带 【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五险其中一项即可,退休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相关联的退休证书) 】 谢绝邮购,以上材料必须为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不接受彩色或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 2 0%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4.1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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