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税务局税务职工之家(原地税安置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明溪县税务局税务职工之家(原地税安置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Y2024-MX069
项目名称:明溪县税务局税务职工之家(原地税安置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8)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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