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YC2024124GZ
项目名称: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YC2024124GZ
项目名称: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约300万/年(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代收代支。)
最高限价(如有):约300万/年(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代收代支。)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2)质疑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项目部
2)联系电话:
3)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类型:服务类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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