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建设公司随县新型城镇化工程项目市民中心及配套服务园林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随县新型城镇化工程项目市民中心及配套服务园林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随县市民中心项目包括1#楼市民中心、2#楼电影院、3#楼精品超市、4#楼沿街商铺、5#楼商铺(主力店)、6#楼沿街商铺、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2.3 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分包内容为市民中心及配套服务项目范围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如有)中的室外配套附属工程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场地平整、雨污水管网、水电敷设、石材铺贴、苗木种植等工程的采购、施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和辅助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 暂定完工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关键节点以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7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4)技术负责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公司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