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空气净化系统年度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空气净化系统年度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君平采招字【2024】第2-83号
项目名称:永春县总医院中医分院空气净化系统年度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服务,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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