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溪县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金溪县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QDJX-2024-007
项目名称:金溪县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3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0年(从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次月1日起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上资格要求。(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代表联合组成的投标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牵头人单位公章(另有说明除外) 并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另一成员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意并认可。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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