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部火工材料服务采购
1.采购条件
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施工项目火工材料服务已由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线上竞争性采购。采购结束后,将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内与火工材料仓库、火工材料、爆破施工(除炮孔钻孔工序外)等与之有关的所有作业内容;
(2)响应人负责爆破施工业务手续办理,采购人协助提供必要资料;
(3)新建或租用满足工程爆破需要且合法合规的火工材料仓库及配套设施;
(4)爆破设计与爆破方案的编制、报审等;
(5)火工材料采购计划的报批;
(6)火工材料库的看管、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安保等;
(7)爆破设计、爆破试验、爆破作业所需火工材料的供应及运输、装药、填塞、网络连接、起爆、保管清退及爆破安全距离的划定、警戒、起爆指挥、安全、文明施工、排哑炮、环保等;
(8)爆破专项方案(如临近电力线路、公路、铁路等)的编审、报批、联络、专家咨询等;
(9)负责爆破作业实施过程中爆破设计的优化以及爆破交底等所有涉爆技术服务指导;
(10)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及迎检工作;
(11)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报停各项手续等。
2.2 服务时间:,工期为735日历天,自响应人实际进场时间开始,至本工程爆破作业施工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完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交付地点: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施工项目现场。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响应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五年具有相关类似项目经验(提供相关业绩1个合同,合同金额需为3000万及以上)。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安全质量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3.5 项目经理资格: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部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具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资格。
3.6 其他要求:响应人需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自行联系工程业务联系人进行施工现场踏勘,并获取踏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