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防爆车辆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防爆车辆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3199,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 1个标段。为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 防爆车辆 升级改造服务。 包括在用的防爆车辆 WC 型和WC5-0.5型防爆车辆共26 台,于 20 20 年 采购并使用 。目前车辆状 存在 底盘、车厢锈蚀严重,车桥、车身等结构件变形,发动机、变速箱异响严重,动力性能不足,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等问题 。本次招标主要 包含李家壕煤矿 26 台 防爆车辆动力系统 、 电控系统 系统、 车厢、底盘、车桥、车身结构件 等设备 升级改造 , 升级改造 完成后需提供质保期内(质保期为设备到矿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使用12个月,先到为准) 26 台 防爆车辆检验检测 报告 。 具体 车辆型号与数量 清单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防爆车辆 | WC9R | 台 | 2 |
2 | 防爆车辆 | WC5-0.5 | 台 | 24 |
计划工期 120 天(委托之日起 60 天内必须至少完成 16 台 防爆车辆 的 升级改造 工作并满足 区队车辆井下使用 条件)。
服务地点: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生产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须在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防爆无轨胶轮车制造或销售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对于每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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