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烟台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建行烟台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就建行烟台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240367/01) 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行烟台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合同制作、信息采集、信息录入、房改金融业务办理等。服务期:三年。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 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采购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金融事务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 总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供应商具有与其他金融企业合作经验,具备较好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能力,熟悉金融行业运营模式,拥有覆盖建行驻点机构的服务网络。
2.12供应商应当具有完整的员工管理、操作标准、风险控制、财务监督制度,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具有规范的运营流程,较强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13供应商应当具备专业的外包服务经营管理体系,提供的外包服务承诺符合建行要求,具备快速组建贷款辅助管理团队的能力,应确保项目开展中员工的相对稳定,并提前进行相应的人员储备,一次性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人员每半年的流动比例应低于20%。
2.14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独立的办公经营场所,经营稳定,符合建行所要求的安防设施标准。
2.15供应商负责按照建行要求对所有驻点外包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针对性培训等,培训合格后方可核准上岗。供应商对外包人员在动态管理的基础上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同时从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综合严格把关,并由建行对外包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2.16供应商须具备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应提供完整、有效地的应急预案,可以提供多种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
2.17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18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9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