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2025年-2027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2025年-2027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ITCC-JSYH2024015 )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2025年-2027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2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廊坊分行及所辖支行员工食堂日常餐饮服务及本部会议、培训、接待、加班用餐服务(不含厨房设备及各种用具用品,不含燃气水电),本项目含税预估金额594万元,具体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廊坊分行本部及所辖支行)。
2.4 服务期限:分行本部服务期限为2025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各支行服务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2月4日。
2.5 拟中标人数量:1家,备选1家。本次招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续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服务及售后评价情况,可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备选供应商补位或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2 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项食堂服务合同的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在2023年以后的无需提供)
3.6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 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0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11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12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3 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
3.1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