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YAXC-019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843,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17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178,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合同包2(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7,97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972,8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合同包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640,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640,9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合同包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6,73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732,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合同包5(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07,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207,4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合同包6(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9,57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57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合同包7(医疗设备采购项目7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6,53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539,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6(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7(医疗设备采购项目7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5(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6(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7(医疗设备采购项目7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近三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或保函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