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民政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物资(棉被棉衣裤)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物资(棉被棉衣裤)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望江路广厦东方明珠小区1号楼1单元2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XHZ-2024-1201
项目名称: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物资(棉被棉衣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民政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物资(棉被棉衣裤)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4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6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民政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物资(棉被棉衣裤)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民政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物资(棉被棉衣裤)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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