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XZBDL2024-ZC-CS1014(二次)
项目名称: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 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且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