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扩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GX2024-H-135
项目名称:松北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松北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的内容:数据中心级别接入交换机设备12台。
3、预算资金:100万元(含税)。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供货。
5、交货地点:哈尔滨市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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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交换机设备品牌,至少具有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国有银行①总行或全国股份制银行②总行合作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原厂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1)案例合同应为采购合同或集成实施服务合同,其他无效;(2)案例合同内容中须体现接入交换机设备型号,该型号须为数据中心级别接入交换机,且以本次所投品牌设备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截图须加盖厂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注:同一案例合同中以上2点全部满足视为有效案例。注释:国有银行①: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全国股份制银行②: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设备原厂商公章和投标人公章。3.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进行信用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其他投标人存在高管交叉任职、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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