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成都华能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华能四川公司成都华能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2-3-360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四川公司成都华能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7号。
2.2规模: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7号,建筑总面积28614㎡,其中:主楼地上18层、地下2层,24782㎡;附楼地上3层,3832㎡。成都华能大厦于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自用。项目投入使用已经24年,空调水管道及保温急需改造维修,消除隐患。本项目主要包括对大楼的中央空调系统双工况制冷主机更换;控制系统更换;板换(热交换器)维修;冷却塔维修;楼层冷凝水管更换、冷冻水管保温层更换(不包含4楼和18楼)。
2.3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工程总日历天数:计划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具体总日历天数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1。
2.5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成都华能大厦中央空调系统双工况制冷主机更换;控制系统更换;板换(热交换器)维修;冷却塔维修;楼层冷凝水管更换、冷冻水管保温层更换(不包含4楼和18楼);含设备和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
2.6交货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7号。
2.7交货期:中央空调系统双工况制冷主机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交货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蓄冷中央空调系统供货安装或主机维修更换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类似业绩服务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