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2025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2025年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西二街2号海航法苑里4号楼1单元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Y2024-041
项目名称: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2025年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5615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5615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3.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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