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神冈山大桥南引道道路及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神冈山大桥南引道道路及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L-2024-22
项目名称: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神冈山大桥南引道道路及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586.50 元
最高限价:1350586.5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 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服 务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服务 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2)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标的名称为:吉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神冈山大桥南引道道路及市政设施养护项目。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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